2017/5/1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-教育
《師資培育法》
請教育部部長!
部長,建構原住民族教育的政策及規劃,因為有您們的支持以及推動,目前已經往前走了,但是不知道部長您有沒有看到一些問題?今天處理的是「師資培育法」,本席就提出以下兩點跟部長您討論:
一、本席收到許多校長、老師的反應,不論是正在籌備原住民族教育的實驗學校,還是已經是原住民族教育的實驗學校,都面臨一個相同的問題,也就是當校長與所有師生、家長積極地規畫並全心投入在我們原住民族教育上,但換了校長,所有的步調被打亂,都必須重新規劃。
本席要請問部長:若新來的校長沒有那麼支持學校的原住民族教育,這該如何解決呢?
本席知道部長您會回答:校長的調動是地方縣市政府的權責,而且每四年要調動一次,最多只能連任八年。但是本席要提醒部長您:原住民族實驗學校的「校長」是推動原住民族教育的核心人物,我們來看一下:
籌備期─校長必須說服所有老師及家長、部落,並得到大家的支持,校長也必須召集老師、家長、耆老一同規劃孩子們的教材。籌備期不是一年、兩年就可以完成的,是需要更多的毅力以及整合能力,所以校長絕對是推動原住民族教育的重要人物。
成熟期─校長也必須帶領師生還有部落的耆老,讓老師及學生在新的規劃、新的教材裡面能夠激起孩子們的求知欲望,有興趣才能學得好,所以校長必須認真地檢視每一份教材,每個學期也必須做檢討或是規劃。
所以本席認為原住民族實驗學校的「校長」的調動不應該與一般學校的校長調動一樣,部長您認同嗎?
◎部長答覆:我認同委員說的,「校長」確實是實驗學校最核心的推動者,委員提的問題我們非常了解,部內也有針對這個問題做了一些規劃。
二、本席請教部長,我們原住民族教育的老師也是按本席手中的師資培育法嗎?本席要提醒部長,投入原住民族教育的老師是不分原漢的,而這些老師都是憑藉著熱忱委身在實驗學校,所以一旦隨意調動或是被迫調動將會帶給學校以及孩子們衝擊。
所以本席認為「師資培育」是往後的原住民族教育最需要解決的,不然我們的原住民族教育將無法持續前進。部長,您認同嗎?
◎部長答覆:我認同委員說的,但是今天審查的師資培育法是全國性的,針對原住民族教育老師的培育,我認為我們可以在專法「原住民族教育法」裡去做修改。
部長,能不能在兩個月內召開一場座談會,針對師資的培育以及校長老師的調動,在原住民族教育法作探討及修法呢?
◎部長答覆:我認同委員說的,我們也會邀請各學校校長於兩個月內召開座談會。
結論:
1.兩個月內召開座談會:針對師資的培育、校長老師的調動,以及所有相關原住民族教育事項,來做探討及修原住民教育法。
2.相關原住民族教育的事項,以專法「原住民族教育法」做處理,因此需要學者專家、校長老師一同來分析研究。